体育工作部关于学生体育课学风学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6-05-28浏览次数:11

体育工作部

 

津工大体育[2026]1                       



体育工作部关于学生体育课学风学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课堂教学秩序,强化学风建设,严肃课堂纪律,引导学生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营造健康向上、严谨规范的课堂环境,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津工大〔202187 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津工大〔2019197 号)及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结合体育课程教学实际与部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缺课情况

1.旷课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或请假手续不全而未出勤的,视为旷课。每次旷课扣4分(其中:未出勤2分、思政表现2分),单次扣分不超过 4 分。

2.事假事假原则上不予扣分,但必须提供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正式请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3.病假病假不予扣分,但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之一否则按旷课处理。

1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病假证明;

2)校医院或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诊断证明或相关医疗证明。

4.公假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实习实训、竞赛、会议、志愿服务等活动体育工作部教学科研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不扣分、不计入缺勤。

二、迟到、早退情况

1.迟到单次迟到扣2分,其中未按时出勤1分、思政表现1以下缺课学时均纳入本学期总缺课学时统计。

1)迟到<20分钟2分;

2)迟到20分钟缺课1学时认定,扣2分;

3)迟到50分钟缺课2学时认定,扣2分。

2.早退单次早退扣2分,其中未按时下课1分、思政表现1),下缺课学时均纳入本学期总缺课学时统计。

1)早退<20分钟2分;

2)早退20分钟按缺1学时认定,扣2分;

3)早退50分钟按缺2学时认定,扣2分。

三、“闪动校园”长跑作弊情况

学生在完成“闪动校园”长跑任务过程中,若存在代跑、借助工具、虚跑等作弊行为导致平台封号,一经查实:

1.学生账号被封,本学期不予解封;

2.学生已完成的有效跑步公里数予以认可;

3.从学习态度中直接扣5分。

四、课堂纪律与其他违规扣分标准

1.学生上课期间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未按规定着装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每次扣1

2.学生上课期非特殊情况禁止使用电话,经反复提醒仍不改正,影响教学秩序的,每次扣1

3.学生不服从教师管理、扰乱课堂秩序、态度不端正,以及无故不按教师要求完成课堂学习任务,经反复提醒仍不改正的,每次扣2

4.学生存在其他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的,由任课教师视情节酌情扣分并记录单次扣分不超4分;

5.学生若出现代替上课、代替考试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并上报学校做进一步处理。

五、注意事项与相关要求

1.除公假外,其他缺课情况均纳入本学期总缺课学时。学生本学期内缺课学时超过学期体育课线下教学总学时的1/3,取消本学期体育课考试资格。

2.任课教师对达到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须第一时间告知学生本人,并及时上报体育工作部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由教科办通报学生所在学院。

3.所有扣分项目,优先从学习态度(10分)中扣除学习态度分数扣完后,继续从课程总分中扣除,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明确标注,以备督导检查。

4.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97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复议。

5.任课教师应坚持公平公正、有据可依、及时告知的原则,规范记录扣分与考勤情况,不得随意扣分、漏记、错记。

6.本办法实行扣分上不封顶,由全体体育教师参照执行。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工作部教学科研办公室。

 

 

                                体育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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