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工作部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次数:10

体育工作部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2021]28号)

体育教学是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工作部的中心工作。为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我部体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努力做“四有”合格教师。

二、积极履行与学校的聘约,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锻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

三、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深入钻研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目的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实际,制定出学期教学进度表,按照进程完成好体育教学工作。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期开学前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本学期教案,并根据项目特点将思政元素融入教案之中,且在授课过程中予以落实。

四、教师在授课前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认真备课,编写好教案,课上要带齐相关教学文件。教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并开展观摩教学活动,重点研究教材教法、教学要点、重点和难点,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师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场,认真做好场地、器材准备工作并详细检查其安全性。教师迟到、早退、误堂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计入教师业绩考核。

六、教师在课堂上要有讲解、示范所授课程的动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对于身体不适的学生,根据学生情况可安排其见习或适量的体育活动。授课中要语言精炼,做到精讲多练,重点突出,示范准确、动作优美。保证学生既能提高技术水平,又能提升体质,运动量安排科学合理。

七、教师上课一律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留怪异发型。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思想作风正派、举止仪表文雅,为学生起表率作用。教师教学过程中,不准随意离开教学场地,不准教师们聚在一起闲聊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依照学校规定按教学事故处理。

八、教师上课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终身体育锻炼意识。勇于改革与创新,注重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九、体育教学中所需的体育器材,实行教师负责制,教师应于课前带领学生到器材室填写借物单,借领器材,用后如数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十、教师因公、因私、因病请假,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如遇突发事件,须在事后补填请假单),并报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课教师,各教师应接受室主任所分配的代课任务。

十一、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内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安排以及安全教育等,并安排适当运动量的体能练习。通过第一堂课教学,使学生了解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课程性质、考核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十二、如遇恶劣天气,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必须听从教学科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由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

十四、本规定自202171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