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厉行节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明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6浏览次数:40


发布人:赵诚    发稿时间:2020-09-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在即,为深入贯彻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厉行节约、严防“四风”问题,严明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严肃重申中央和市纪委关于整治“四风”的纪律要求,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要重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推动健全完善、贯彻执行离津外出审批、备案等制度,强化离津报备和请销假管理。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坚持以上率下,既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又要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守纪律规矩,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扎扎实实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要强化对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以严管体现厚爱,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二、重申“十严禁”纪律要求,坚守廉洁底线

重申市纪委关于“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如下: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领导干部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以及其他礼品;

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金;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六是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进行变相督导考核,禁止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制度执行

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自觉制止铺张浪费尤其是餐饮浪费的行为,以高度的自觉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和疫情期间纪律要求,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

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监督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早提要求、早打招呼,及时督促提醒党员干部教师严格遵规守纪。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针对各单位各部门厉行节约、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监督提醒,防微杜渐。对发现节日期间铺张浪费、违反“四风”及私自离津外出的问题,及时报告驻校纪检监察组。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