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重申市纪委“七严禁”的要求,倡导文明祭扫,推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员工坚决杜绝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七严禁”纪律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打好“四风”攻坚战和持久战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破除祭扫陋习。重申“七严禁”要求如下: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三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以及吹拉弹唱等追求低级趣味的活动; 六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管理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抓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提要求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教育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勤提醒、早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维护学校党员干部教师良好形象,推动全市文明祭扫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单位要将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做到分管部门和人员全覆盖、全知晓、无盲区,要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学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纪委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